禧年期间的告解:罗马教区的规定
朝圣者前往罗马四大宗座圣殿的圣门,是在禧年期间获得大赦的条件之一。除了朝圣和祈祷外,其他条件还包括:如大家所知,前往领受和好圣事与圣体圣事,并为教宗的意向祈祷。关于禧年期间的告解,罗马教区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了针对神父的一些解释性规定。
“每个天主教圣年首先都是一个牧灵的机会。” 罗马教区代理巴尔达萨雷·雷纳枢机在声明中强调道:“对于将在2025禧年期间来到罗马的朝圣者,我们必须确保他们既能获得参加和好圣事的机会,‘因为没有人应当失去接受天主宽恕与安慰的机会’(《望德不叫人蒙羞》,第23条),也能从天主的圣言中汲取那源源不断的生命之水。教会通过神父们的服务来回应这些牧灵需求:无论是那些属于罗马教区的神父,还是在这里常年从事牧灵服务的神父,亦或是将陪伴朝圣者的神父。”
罗马教区代理重申的规定提醒,根据教会法,神父有在任何地方讲道的权利,“但必须至少得到教堂本堂神父的默许,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有不同的规定。” 关于和好圣事,规定明确指出,“那些拥有常规听告解权的神父,无论是凭借职务,还是凭借所在地的主教或住地主教的授权,都可以在任何地方行使这一权利,除非当地的主教在特殊情况下禁止这样做。”
在声明中,还明确了罗马教区根据2000年2月20日的第120/00号法令,神父可以在罗马行使和好圣事的四种方式。首先,那些在罗马有常住或近似常住地并从事常规牧职的教区神父和修会神父,“只要他们已根据当地主教的授权具备了相关权限,便可以在罗马教区内行使这一圣职。” 然而,他们“必须提供文件来证明拥有该权限,并从罗马教区获得证明文件,表明罗马主教已核实他们的情况。”
其次,那些“在罗马居住三个月或以上,或有意这段时间在罗马居住,但并未在罗马教区从事常规牧职的神父,如果他们拥有常规听告解的权利,也可以在罗马教区行使这一职能。” 然而,罗马主教可以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他们必须遵守适用于在罗马教区有常住或近似常住地的神父的相关规定。
第三,“那些在罗马偶尔从事牧职的教区神父和修会神父,例如陪伴朝圣者的人,或是短期经过罗马的人,他们有权听取告解,在他们所在的教区主教或住地主教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这一权利。”
最后,“教区的本堂神父或其固定的合作神父,以及修院院长,必须核实那些偶尔在他们负责的教堂和祈祷所从事牧职的神父的情况,尤其是在行使罗马教区相关权利方面。” 因此,所有上述神父都必须在被上述职务负责人要求时,提供有效且最新的文件以证明其资格。
因此,法令“解释并应用了普遍的法律,但并没有剥夺神父们的职权,因为那些已经拥有职权的人也可以在罗马行使这些职权。然而,若有人打算长期留在罗马并从事常规牧职,则必须与罗马教区神职办公室进行登记,确保其合法性。” 另一方面,若有人因任何原因(刑事、纪律或牧灵)没有职权,则即便在罗马教区,也不能行使这些职权。 阅读全文 clicking here